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完成全部精装修施工图纸内工程及甲方临时委托的其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略)
1、精装修招标图纸深化、优化及相关补充设计,同相关专业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各专业与装修相关的整合设计工作;
2、合同范围内所有精装修施工,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本合同技术要求、设计图纸,且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3、提供材料样品,配合发包人及设计师确定物料规格、品牌及型号等;
4、材料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试验及调试;
5、给排水、电气、通风等机电系统末端设备、管线的供应及安装;
6、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材料及设备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7、按照规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及测试,以及配合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绿建、消防等评定奖项)而必须进行的施工、材料送检及测试工作;
8、合同要求的工艺样板、实体样板施工;
9、施工过程中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及移交给发包人前的成品保护;
(略)、施工过程中的清洁及交付前整体保洁(含粗保洁及精保洁)工作;
(略)、配合发包人及承包人完成交付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略)、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同交付使用有关的其他工作;
(略)、根据合同要求专业分包人应提供所以的资料(质量控制进程与记录、竣工备案、评定奖项所需资料等)、竣工图与使用、维护手册等;
(略)、质量保证及保修;
(略)、配合承包人办理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从而保证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许可证、报批及验收通过;
(略)、所安装的设备/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工程规范说明内的技术、检查、测试、调校和运作等的要求及一切有关中国法规、技术性和非技术性的要求及设备原厂的技术性要求,当中如有分歧者,取其较严谨之要求进行安装;
(略)、与承包人及其他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及协调,并按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安装及测试等工作;
(略)、根据工程规范及附录约定的措施项目内容;
(略)、交付经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确认的竣工资料等;
(略)、工程师发出的其他指令所需的任何工作;
二、完成及办妥与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内)相关的所有协调配合工作。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