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略)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一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区(略)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区(略)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略)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略)
二级及以上(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1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略)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略)),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现场递交:(略)
5.3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略)年(略)月(略)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