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略)
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类型的诚信编号)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幕墙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注:(略)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略) 年(略)月至 (略) 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略)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机械类 C1 证或土建类 C2 证或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略)年(略)月至(略) 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略)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行政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略)
控股2是指:(略)
管理关系3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略)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幕墙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人民币 (略)万或以上的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 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盖章。
(3)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包含的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应提供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盖章版结算文件,且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结算金额≥(略)万元(能清晰反映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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