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三期工程(项目名称)一、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改造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三期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治理流域面积7.(略)公顷。
东坡淤地坝新建上坝道路排水沟(略)米,涵洞式溢洪道(略)米,回填土方(略).(略)立方米;陈家咀淤地坝拆除并新建后坝坡排水沟(略)米、溢洪道(略)米,新建踏步(略).7米、水尺1个,铺设海漫5米;对输水建筑物泥面以下卧管及侧墙采用3厘米厚的 SPC砂浆抹平和0.5米的2:(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工程质量:(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建设内容:(略)
二标段建设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 月(略) 日至(略)年5 月(略) 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 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略)年(略) 月(略)日(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