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略)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略)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四、合同融资政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