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公安局看守所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加查县公安局看守所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市龙桑花园8-(略)号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合同履行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
2、磋商文件采用先报名后获取的方式,报名时的资格预审仅限于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和安装调试能力,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5月(略)日(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略)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