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草花)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年经开区重点地段绿化补植修复工程(草花)、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略)
2.1.3 合同估算价:(略)
2.1.4 工期要求:(略)
2.1.5 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上专业为准,(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未在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略)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
√自(略)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略)年1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3.4投标单位近3年((略)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草花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且投标人近两年(以发文时间为准)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和处罚的,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落款时间为准。)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略)
3.8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略)年(略)月份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9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4.3 投标工具维护费 (略) 元及手续费 5 元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略)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7.2评标入围条件:(略)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3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略)
7.3.1方法三中R取值为:(略)
7.3.2方法三:(略)
注:(略)
7.4评标办法
7.4.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7.4.2投标报价((略)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略)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 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略)%
7.4.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铭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地 址: | 淮安市楚州大道东侧镇海路南侧中央府邸2号楼商业S2-F |
联 系 人: | 刘曦阳 | 联 系 人: | 张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略)@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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