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淮阴区智慧版技防城项目(二期)二标段——淮阴区道路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待收到甲方开工令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建设点位的安装调试,并按照甲方要求接入指定的平台,确保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1项。
注:(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限(含延保期)内免费拟派至少1名初级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负责硬件设备维护、功能软件免费升级,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略)-(略)-(略):(略)
2.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略)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略)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略)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