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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194号】观澜公园EPC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2024-05-08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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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平公资建(略)号】观澜公园EPC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略)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略)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观澜公园EPC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ZKJW-PDS-(略)-(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略)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观澜公园EPC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预算金额:(略)

2.5工程概况:

项目拟在平顶山市伴山观澜项目南侧建设市政公用公园,用地面积(略)m2。项目由瑞光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略)

2.6资金来源:(略)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略)

2.9工期或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工期:(略)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略)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略)

2.(略)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设计资质要求:(略)

2.2施工资质要求:(略)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8、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略)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略)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五、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略);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项目因紧急情况发生变化,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也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2、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温馨提示: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略);组件下载&#(略);&#(略);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4

项目名称

观澜公园EPC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伴山观澜项目南侧,西临吉祥路、东临如心路。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略)%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1.3.2

工期

(略)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限和施工工期)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略).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略).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1.(略).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

1.(略)

分 包

允许

允许内容要求:(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略)

1.(略)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略)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略)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略)

2、建安工程费依据国家现行定额选用及费用计取办法计算,以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为基准,投报建安工程费最高费率:(略)

注:(略)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施工环境条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资金能力以及赶工措施,结合公司自身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人员的配备,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略)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略)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前一日(略)时(略)分前;

三、递交形式:

(1)投标人打开http:(略)

(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缴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略)或(略)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4.1.2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详见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7.3.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支付担保的金额:(略)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 词语定义

(略).1.1

类似项目

/

(略).2 “暗标”评审

(略).2.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略).3计算机辅助评标

(略).3.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略).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略).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略).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略).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略).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略).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略).(略)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略).(略) 合同实质性承诺

一、施工工程预算、结算编制依据(政策如有调整,按照国家和当地最新规定执行)

1、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2、清单规范选用:(略)

3、定额选用:(略)

4、材料及设备价格按施工当期《平顶山工程造价》材料价格信息计取;《平顶山工程造价》中没有的,参考《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同期价格信息;《平顶山工程造价》、《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认质核价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若无法达成一致,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5、依据豫建设标【(略)】(略)号文计取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费;

6、税金:(略)

7、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略)

8、材料费按±5%(含±5%)的风险系数计取,即工程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钢筋、水泥、商品砼主要建筑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不超过基期价格(开工当期)的±5%(含±5%)范围内时,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上述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不含±5%)以外部分,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9、绿化工程:(略)

(略)、其他不详部分按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的建安工程费-不可竞争费用)×投报建安工程费费率+不可竞争费;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图纸会审、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无异议后作为最终竣工结算造价。

注:(略)

2、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中标人投报施工综合投标取费费率确定新增项目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执行。

3、投标人承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暂定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合同责任

三、施工付款方式

1、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略)

2、施工费的支付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预付估算价款的(略)%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次扣回。每月(略)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实际完成量价款的(略)%付款,当月工程计量金额低于(略)万元的累计至下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造价的(略)%,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略)%;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发包方和监理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略)

四、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由中标人采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且具备有关的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材料,按标准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五、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方案完善和施工图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建设费用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设计变更不额外增加费用,除非发包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企业对中标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的经济性进行优化审查。

3、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投标到项目实施结束,期间不得更换;且应负责并亲自出席、协调各个阶段的方案沟通、汇报、评审、修改等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委派他人。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应参与但未参与到场的各项工作,应减收设计工作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6、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设计方案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签订合同价的(略)%,施工图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签订合同价的(略)%,竣工验收且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价款。

注:(略)

六、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配合协调地方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若经招标人考察证实其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实后,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7、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

8、中标人应承诺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及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略)元。

9、由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先报样品,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中标人所有采购的用于项目施工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自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需要委托的检测报告根据政府或职能部门现行文件执行,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中标人对其非主体、非关键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劳务承包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应具有承担相应分包专业工程所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分包、劳务承包工作实施前,投标人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及招标人,取得监理人及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略)、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自行编制估算工程量清单,并根据估算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略)、由中标人方采购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暂估价的选用及价格,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其材料(设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已进设备退场,且每次向招标人支付 5万元的违约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中标人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任。购置的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对附件内需认价的材料,应当合理安排报审及认价时间,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略)、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现场管理等。因中标人措施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略)、施工过程所需的证件(除招标人应办理的证件外)由投标方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等情况,承包方自行妥善处理;

(略)、因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及其他政府管控影响总进度,中标人应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自行考虑工期安排。若因此延误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豫建行规((略))3号关于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的通知执行。投标人进场后,须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因任何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并保证按投报的工期如期完工。

(略)、水电等费用如中标人开立账户,则水电费自行承担。如由招标人开立账户,产生的水电费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及招标人开出的罚款,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缴纳完成,中标人未在三日内缴纳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略)、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严格把控勘察、设计及施工各个环节,保证工程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除招标人原因增加工程量及额外工程),如有超出部分招标人不予支付。

注:(略)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其他

说明

1、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投报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略)〕(略)号)进行处理。

2、根据豫建建【(略)】(略)号文及平建办【(略)】(略)号文《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略)%)。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交于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之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4、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略)](略)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

1.3.1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缺陷责任期:(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允许

允许内容要求:(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略)

1.(略)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

(4)实质性承诺

(5)投标保证金;

(6)技术方案;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本工程的投标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期望得到的利润等因素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6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投标函及附录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2.7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投标文件格式

3.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3.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近三年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略)%。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限价

实质性条款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略)项全部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 (略)

综合标: (略)

商务标: (略)

2.2.2

施工部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1.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确定:(略)

若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最高限价 (略)%-(略)%的范围内,则招标人控制价的 (略)%为评标基准值。

2.评标基准值=(略)%×0.5+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0.5。

设计部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1.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确定:(略)

若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在最高限价 (略)%-(略)%的范围内,则招标人控制价的(略)%为评标基准值。

2.评标基准值=招标人最高限价的×0.5+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0.5。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

偏差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 (1)

技术标((略)分)

设计方案

((略)分)

总体思路(6分)

设计总体思路需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5-6分;设计总体思路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基本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3-4分;

设计总体思路模糊不清楚,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不合理得0-2分;

缺项得0分。

质量保证措施(6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措施合理可行得5-6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基本完善,措施相对合理得3-4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不完善得0-2分;

缺项得0分。

进度目标控制(4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详细,重要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可行得4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基本详细,重要节点相对明确,有一定的控制措施得2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简单,重要节点不明确,控制措施差得1分;

缺项得0分。

投资目标控制(4分)

投资目标明确,控制方法合理可行得4分;

投资目标基本明确,控制方法相对合理得2分;

投资目标不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性一般得1分;

缺项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技术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6-8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先进或者较详细、较全面的,得3-5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形式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或者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较详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得0.5-2分;

缺项得0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6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有具体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得5-6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有瑕疵的,得3-4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简单或者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工期保证措施(6分)

工期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6分;

工期保证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的,得3-4分;

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5-2分;

缺项得0分。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4分)

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得4分;

进度计划逻辑关系较清晰、较明确或者关键线路较清晰、较准确的,得2分;

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1分;

缺项得0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4分)

拟配置的机械设备、劳动力、主要物资及投入计划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3-4分;

资源配置及投入计划基本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1-2分;

缺项得0分。

2.2.4(2)

综合标((略)分)

履职尽责承诺

(5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5分;

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服务承诺(5分)

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5分;

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2.2.4(3)

商务标((略)分)

设计投标报价((略)分)

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报价与对应评标基准值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略)分;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值1个百分点,在(略)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工程费投建安报费率((略)分)

投标人施工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与评标基准值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略)分;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值1个百分点,在(略)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商务标:(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注意事项:

4.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4.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编制、打印加密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他涉嫌串标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格式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以双方协商为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略)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略)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略)

承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略)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略)-(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略)-(略))。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1、工程设计阶段要求

(1)设计必须要满足施工实际的需要,尽量详尽、准确;设计交底要听取发包人、监理及施工方的意见,完善设计,使项目尽善尽美。

(2)设计应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设计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本承包人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4)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需要。

(5)设计优化,使本设计既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6)设计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7) 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8)设计应与发包人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程序,并在实施中认真履行,有效控制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

(9)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承包人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限额设计指标;设计进度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验收等的进度协调;制定目标的依据确切,保证措施落实、可靠。

((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可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发包人。

((略))确保合同约定的设计出图时间表和各阶段审批环节。

((略))拟定本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

((略))及时与图审单位沟通,完善和修改施工图,尽早通过图审,获得施工图审批机构意见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审图报告。

((略))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碰、缺。

((略))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略))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工程施工阶段要求

(1)施工阶段主要工作为完成道路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分项、阶段验收管理,按要求的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文件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经批复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按合同和监理要求完成验工计价资料。

(3)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时应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

(4)施工阶段要对工程进度、工程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过程和环节的控制,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5)设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注:(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有关设计说明文件,按国家现行规定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项目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略)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 ,工期 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限和施工工期),设计质量 ,施工质量 。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按标准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注:(略)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

投标报价

设计费(元)

大写:

小写:

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

%

设计质量

施工质量

工期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 名

级 别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 名

职称级别及证书编号

其他优惠说明

(注:(略)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略)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注:(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后附:(略)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注:(略)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略)

牵头人名称: (电子印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成员一名称: (电子印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备注:(略)

四、实质性承诺

(对于本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略)条款“合同实质性承诺”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若没有作出相应承诺,评标委员会以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按否决其投标。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五、投标保证金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附其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六、技术方案

(一)设计方案、(二)施工组织设计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四)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略)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如为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

(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略)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其它资料

1、平顶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 (电子印章)

2、评分办法涉及的其他材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和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基本信息、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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