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海县安峰镇(略)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jszc-(略)-jsya-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略).(略)元
采购需求:
安峰镇杨村、大稠村新建水泥路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略)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略)年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年5 月9 日至(略)年5 月(略)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