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略)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秭归县(略)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均建成于(略)年以前,共涉及老旧小区8个,居民住宅楼(略)栋,(略)户居民,小区总占地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略)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略)<>
2.2招标范围:<>
秭归县(略)年(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②完成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③完成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④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履约期限:<>
①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略)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②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略)日历天完成设计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略)日历天。<>
2.4质量目标:<>
①设计质量目标:(略)<>
②采购质量目标:(略)<>
③施工质量目标:(略)<>
2.5安全目标:(略)<>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其一即可:<>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负责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
③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④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略)年2月-(略)年4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略)<>
信息发布媒体:(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