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略)﹞(略)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财政,出资比例为6:(略)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内容:
新洋港闸下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本项目占用自然岸线长度(略).5m,生态恢复岸线长度为(略).6m。根据苏自然资源函〔(略)〕(略)号文要求,拟修复岸线长度不少于(略).(略)m。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新洋港闸下移工程用海自然岸线补偿所需全部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调研人工岸线修复可行性,编制工程用海自然岸线占补方案;
(2)根据有关单位和部门认可的岸线占补方案,编制岸线修复方案与工程设计(含施工期间设计后续服务等),报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3)岸线修复工程完工后,编制自然岸线认定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
(4)负责上述方案、设计、报告等成果文件的报批报审具体工作。
2.4服务期限:(略)
2.5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其他人员要求:(略)
(6)信用等级要求:(略)
(7)投入的设备要求:(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略)年5月9日至(略)年5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略)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略)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投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略).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在职人员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
(略).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略)
式中:(略)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A—0.6、0.(略)、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略)%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略)%,则按最高投标限价(略)%直接计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略)
8.4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其中:(略)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 (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岸线修复方案(或设计)或岸线认定报告编制业绩,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通过评审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和批准文件(或评审意见)原件扫描件)。 | 2分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或生态或环境类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自(略)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岸线修复方案(或设计)或岸线认定报告编制业绩项目负责人,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通过评审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和批准文件(或评审意见)原件扫描件和有效任职证明) 注:(略) | 6分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海洋类、生态学、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具有海洋类、生态学、环境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略)分(每人只认一证,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略)分 |
2.2.4 (2) | 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 对本项目的理解 | 对本项目认识准确、理解透彻、描述详细的,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技术服务总体工作思路 | 技术服务总体工作思路清晰准确、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分 |
对本项目技术服务重点、难点分析 | 对本项目技术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有合理可行的应对对策的,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方案编制、设计和报告编制服务的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评审、报批要求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进度控制措施 | 相关技术服务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进度和验收要求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后续技术服务保障措施 | 后续技术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并有详细的后续服务计划和相关承诺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2.2.4 (3) | 其他评分标准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3分 |
2.2.4 (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8.3款。 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略)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略)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计算至-2%(含); 4、偏差率低于-2%以上的,0%~-2%区段按3款计分,-2%以上的区段每低1%在(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得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 | (略)分 |
9.其他内容
无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略)R
A(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