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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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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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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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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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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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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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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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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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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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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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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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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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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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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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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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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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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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镇、新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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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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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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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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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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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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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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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庄镇、潞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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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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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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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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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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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4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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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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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仓街道、玉桥街道、临河里街道、张家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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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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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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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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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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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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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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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街道、潞源街道、潞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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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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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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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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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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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维护养护采购项目(第6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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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XM(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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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街道、北苑街道、九棵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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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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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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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的中修、小修、道路巡查等以及指定配套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急保障等保证顺利通行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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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第3包、第6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2.1.2本项目第5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3.2.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1.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略)](略)号);
1.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8、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1.9、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略)) (略)号
1.(略)、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