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略)kVA箱变工程
施工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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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卫城小学扩建项目(略)kVA箱变工程经清镇市发改局批复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各级教育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公开比选的概况如下:
1、建设投资:(略)
2、建设地点:(略)
3、工作期限:(略)
4、招标范围:(略)
5、质量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业主方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返工,并按《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2)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施工,执行的规范如:(略)
三、资质要求:
1、参加本次施工公开比选的竞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实体。
四、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中午(略)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地址:(略)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盖单位财务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注: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略)
4、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还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进行审查的相关证明。
6、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六、参加竞标的竞标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教育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获取有关资料。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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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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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教育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略)
特此委任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委托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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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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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