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会昌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略)(略)年(略)月(略)日,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2.6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需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略)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略)
(6)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略)
(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 (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担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9)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略)
((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施工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参加2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略)(略)年05月(略)日至(略)年06月(略)日。(注:(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3.开标地点:(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地点为:(略)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略)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5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