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克州人才强州战略,实施“帕米尔英才”引才计划,加快聚集优秀人才,助力克州高质量发展,克州决定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略)人。
一、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州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略)周岁及以下是指(略)年1月1日(含)后出生;(略)周岁及以下是指(略)年1月1日(含)后出生;(略)周岁及以下是指(略)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曾被甲方单独解聘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克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
(一)编制情况:(略)
(二)生活补贴:(略)
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略)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略)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略)元,均持续发放5年。
(三)购房补贴:(略)
(四)住房保障:(略)
(五)培养支持政策:(略)
(六)首次进疆交通费报销:(略)
(七)人才聘用:(略)
(八)工资待遇:(略)
(九)户籍问题:(略)
(十)实行配偶优先安置政策:(略)
(十一)子女无忧就学:(略)
(十二)其他优惠政策:(略)
三、引进对象
面向部分高校应、历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引进。
四、引进岗位
详见《(略)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引才线路及时间
(略)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具体路线,通过站点覆盖区域内高校,现定路线为:
(一)第一站点(新疆大学):(略)
(二)第二站点(山东大学):(略)
(三)第三站点(重庆大学):(略)
(四)第四站点(郑州大学):(略)
(五)第五站点(西安交通大学):(略)
(六)第六站点(石河子大学):(略)
(七)第七站点(塔里木大学):(略)
六、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略)年5月(略)日至5月(略)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各站点指定时间内)或线上报名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略)
应聘人员需提供材料:(略)
(二)资格审查。(略)年5月(略)日至(略)日,线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并与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三)考核。考核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采取线上考核,详细时间及考核方式电话或短信、微信通知,考核包括面试及专业加试(部分岗位),面试总分(略)分,专业加试总分(略)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略)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果现场向考生公布并进行确认。加试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实际确定,如有加试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成绩,没有加试的岗位不纳入计算。招聘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考核及加试成绩结果),按岗位排名择优1:(略)
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主考官打分+四名考官打分)/5;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2。
(四)体检。(略)年6月6日至6月(略)日期间,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略)
(五)考察。(略)年6月(略)日至(略)日,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体检合格人员填报《(略)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附件5),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包括调动档案),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内容:(略)
(六)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略)年7月8日至(略)日拟聘人员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本科毕业生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上传或递交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隐瞒精神病史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经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后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因电话错误联系不上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
政策咨询电话:(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略)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略)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略)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