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密山)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密山)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农经[(略)]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债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义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性质:(略)<>
2.3主要建设内容:(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质量要求:(略)<>
2.8安全目标:(略)<>
2.9标段划分:(略)<>
2.(略)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略)<>
3.1.1资质最低要求:(略)<>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s:(略)<>
3.1.2业绩最低要求:(略)<>
3.1.3财务最低要求:(略)<>
3.1.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凭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网站(http:(略)<>
(6)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略)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略)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参加(略)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略)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未被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单位,格式自拟)。<>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
5.5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略)<>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略)<>
重要说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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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