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车辆维保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略)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车辆维保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比选范围:(略)
2.3服务期:(略)
2.4项目预算:(略)
2.5质保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二类维修及以上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喷涂漆房并通过环保处理且与具有资质的固废单位签订环境管理服务、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协议书(提供涂漆房图片以及相关环保验收资料复印件、固废单位营业执照以及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喷涂漆房并通过环保处理且与具有资质的固废单位签订环境管理服务、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协议书(提供涂漆房图片以及相关环保验收资料复印件、固废单位营业执照以及合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的维修作业车间面积在(略)平米以上,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提供承诺书、厂区全景图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经营场所在重庆市江北区或渝北区内(提供的资料为房产证书或者租赁合同、设备清单及厂房照片)。
3.7业绩要求:(略)
3.8财务要求:(略)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略)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略)
(2)自(略)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略)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略)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略))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略))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略)投标人须承诺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略)售后服务承诺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略).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确保车辆维修质量。为公司协议维修车辆提供优质、优惠、高效的维修保养服务。
3.(略).2、在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障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算起。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投标供应商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3.(略).3、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3.(略).4、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为准)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3.(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略)年5月(略)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略)元/份标书费(采用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投标截止时间:(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