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略)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涉及北洼水厂、南纪城水厂、义和庄增压站、南寨水厂、塔上镇东金山村、燕川乡西庄村、鲁柏山村、南燕川、谭庄乡南文城村等3个水厂、1个增压站以及8个乡镇(略)个村,共(略)处工程,工程覆盖服务人口(略)万人。主要维修养护内容为:(略)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标段划分:(略)
建设地点:(略)
招标范围:(略)
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略)。
3.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略) 月(略) 日(略):(略)
地点:(略)
注:(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 时 (略)分,
地点:(略)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6.3特别提示:(略)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补充事宜
9.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9.(略)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 (www.zc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9.(略)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
9.(略)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略)-(略)-(略)。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云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投标人客服电话:(略)
9.(略)投标单位在招采云交易平台参与项目后进入“投标管理”- “已参与的项目”内查看参与的项目。
9.2特别说明:(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