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略)
5.2、资金来源:(略)
5.3、服务期限:(略)
5.4、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且须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服务类型:(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略)年或(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相互投资参股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略)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3)本次磋商文件的获取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需提交以下资料:(略)
2、磋商文件售价:(略)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略)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略)
3、其他有关事项:(略)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体:(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