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略)〕1(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
(一)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二)安全建设主要内容为:(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监理周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2)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4)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1.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计量支付监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监理机构中应至少配备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略)年4月1日起任意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1.2财务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由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注:(略)<>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略)<>
4.4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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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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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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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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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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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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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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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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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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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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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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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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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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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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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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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阳、赵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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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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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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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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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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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