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略)
范围:(略)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东京);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大阪);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名古屋);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纽约);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洛杉矶);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芝加哥);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巴黎);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伦敦);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温哥华);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多伦多);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悉尼);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墨尔本);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天津-法兰克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际邮件航空补充运能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并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仅接受正在执飞航班报价,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可为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如为货运代理公司,须具有针对本项目报价线路所属航空公司开具的有效邮件授权委托书,如为航空公司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每条线路每个航空公司仅可授权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参与报价,航空公司与其授权的货运代理公司不可同时参加同一条线路的报价;
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略)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略)和(略)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略).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
(1)具体流程为:(略)。
递交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项目内容:(略)
2.服务期:(略)
3.质量要求:(略)
4.最高限价(含税):(略)
标段号 | 启运站 | 寄达国 | 卸运站 | 最高限价(元/公斤) | 日均舱位量(公斤) | 周班期 |
1 | 天津 | 日本 | 东京 | (略) | (略) | 4 |
2 | 天津 | 日本 | 大阪 | (略) | (略) | 4 |
3 | 天津 | 日本 | 名古屋 | (略) | (略) | 2 |
4 | 天津 | 美国 | 纽约 | (略) | (略) | 4 |
5 | 天津 | 美国 | 洛杉矶 | (略) | (略) | 4 |
6 | 天津 | 美国 | 芝加哥 | (略) | (略) | 2 |
7 | 天津 | 法国 | 巴黎 | (略) | (略) | 1 |
8 | 天津 | 英国 | 伦敦 | (略) | (略) | 1 |
9 | 天津 | 加拿大 | 温哥华 | (略).6 | (略) | 1 |
(略) | 天津 | 加拿大 | 多伦多 | (略).6 | (略) | 1 |
(略) | 天津 | 澳大利亚 | 悉尼 | (略).6 | (略) | 1 |
(略) | 天津 | 澳大利亚 | 墨尔本 | (略) | (略) | 1 |
(略) | 天津 | 德国 | 法兰克福 | (略).6 | (略) | 1 |
5.公告发布媒介:(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2)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且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意事项:(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