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导线、横担、主变端子箱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废旧资产转让(内乌电财务[2023]26号)\t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9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导线、横担、主变端子箱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废旧资产转让(内乌电财务[(略)](略)号) 项目编号 N(略)W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导线、横担、主变端子箱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废旧资产转让 以现场勘验为准 1 (略).(略)
合计 (略).(略)
存放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标的现状 以现场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华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资产,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其中电缆、导线(是否有芯、芯的材质)、变压器(是否有油、是否有芯、材质、型号、附件是否齐全)、各类设备(重量、材质、型号、附件是否齐全)等均以现状为准,参考明细表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数量、重量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参考明细表中披露的资产重量为包含附着物重量。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中心根据转、受双方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单,确定资产实际交接数量或重量,进行据实交接。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或重量少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数量,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挂牌价x(1+增值率)。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略)%。

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略)

4、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项目。

7、报名截至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略)

8、本次转让资产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9、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略)、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实物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勘验前需提前到乌海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盖公章。地址:(略)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略)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其他承诺,详见《受让履约承诺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请点击网址竞价报名:https:(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