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中心。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略)
并需将崩岗治理与农林开发相结合,同时结合当地产业,挖掘土地生产潜力,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配置。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略).(略)万元。
2.2 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4 服务工期:(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略)〕(略)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在赣投标人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中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投标文件中采用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信息应当是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水利工程用户库中公示的信息)。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年 6月(略) 日上午9时(略)分。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有关说明
7.1 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投标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略)年 5月(略) 日
补充说明:(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略)
2、户名:(略)
3、户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