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已由镇康县人民政府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镇政复〔(略)〕(略)号文)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镇康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有效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勐捧镇丫口、忙耿村、凤尾镇郭家寨村、芦子园村,忙丙村新水村片区、勐堆乡勐堆村,南伞镇红岩、白岩村,田坝村、轩岗村,木厂乡杨柳桥、勐撒、散路坝村片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拟建江边灌区、南捧河灌区、凤尾坝灌区、绿水河水库灌区、南片河灌区五个中型灌区,具体为:(略)
2.2 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略)
招标范围:(略)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审查批准后(略)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通过相关审查批准后(略)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成果,(略)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实施进度需求;相关专题报告,服从于主体报告进度需求,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2.4 质量要求
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略)〕(略)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略)〕(略)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略)〕(略)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实施方案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略)〕(略)号)规定进行问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略)
3.1.2财务要求:(略)
3.1.3人员要求:(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其他要求:(略)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略)
3.2.1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 5 月 (略) 日上午(略):(略)
6.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略)
7.2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略)
7.3 开标方式:(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