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工集团公司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宁波海工集团公司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海工集团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范围:(略)
2、服务期限:(略)
3、采购需求:(略)
4、预算金额:(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略)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2、交纳方式:(略)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略)
本项目采用CA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略)
6.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略)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略))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略)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