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兰自然资规让告字[(略)]第(略)号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华丰路南侧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元/㎡)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华丰路南侧1#地块 | 华丰路以南,横山路以西 | (略) | 商住 | 1.5-2.0 | (略)~(略) | ≤(略)% | ≥(略)% | (略)(不设底价) | 商业(略)年 | (略) |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相关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竞买资格和要求:(略)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自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略)%,联合申请竞买的,主要竞买申请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不低于(略)%。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出让方式:(略)
四、出让时间
(一)报名时间:(略)
(二)拍卖时间:(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略)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填报相关信息,交纳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其他事项:
(一)竞价方式,确认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拍卖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次日,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兰溪市土地储备和交易中心(兰溪市兰荫南路(略)号)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土地出让金按二期支付:(略)
(四)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五)本公告由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