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平县第七实验小学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并于(略)年7月1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进场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略)](略)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注:(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1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略)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略)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3、合同融资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