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设施蔬菜能力提升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设施蔬菜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以乐政函【(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运营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招标内容:(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略)
标段名称:(略)
发包内容:(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5.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6.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接受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8.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