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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阳光大厅拆除清运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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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阳光大厅拆除清运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N(略)W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哈市南岗区和兴路(略)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江南校区内)

标的现状

及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为江南校区图书馆阳光大厅拆除清运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并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勘验现场承诺书》。

2、拆除标的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图书馆两处阳光大厅网架结构及临小车库一侧玻璃幕墙(幕墙下砌体墙需整体原样保存不拆除),建成年份为(略)年,每处阳光大厅网架水平投影面积约为(略)平方米,以现场实物为准。

3、拆除标的成交后,建筑内网架、檐沟、预埋钢构件、幕墙龙骨等所有可回收构件按转让方要求拆除并进行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4、拆除标的成交后,要求受让方拆除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等,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拆除包含网架结构所有附属物如阳光板、支撑加固钢梁、墙内预埋铁件、排水沟等及幕墙结构所有附属物如幕墙玻璃、入口处玻璃门等),拆除后清运建筑垃圾须达到净地标准。

5、拆除标的成交后,拆除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考虑,措施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由受让方自行考虑,受让方拆除、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6、拆除标的成交后,渣土运距由受让方自行考虑,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包括拆扒的废旧建筑材料,废土等杂物)的拆除、运输及恢复原场地、清理场地,不得遗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拆除范围考虑周边环境受让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略)

8、拆除标的成交后,一切以转让方实际要求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图书馆阳光大厅残值:(略)

图书馆阳光大厅拆除费:(略)

图书馆阳光大厅拆除费用扣减残值回收收益的拆除费用为¥(略).(略)元

评估基准日 (略)年5月(略)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哈尔滨师范大学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纪要(校办发纪要(略)年第7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 拆除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公告。交易机构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拆除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提供的拆除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拆除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拆除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拆除工程,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3、 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拆除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拆除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拆除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委托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拆除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挂牌;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的交割 1、拆除工程周期为5个工作日内拆除完毕并修复至地面平整,请按工作量合理配备工人及设备数量,确保工期。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房屋拆除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2、受让方负责拆除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3、受让方需要向委托方交纳1万元的拆除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除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

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略):(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2、处置:(略)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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