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概算投资:(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6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2防汛监测预警系统采购标段:(略)
3.3监理标段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或省级有效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略)
3.5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申请。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 年6月(略)日至(略) 年6月(略)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5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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