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略)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略)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昌州水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略)
2.2 总承包招标范围:(略)
2.3 项目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近三年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
3.2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高级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
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项;
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具体指:(略)
注:(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牵头,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依法限制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评标办法:(略)
4.2开标方式:(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