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资产价值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处置的阿克苏西大桥水电厂资产集中存放在塔里木热电厂煤场,其它资产存放在南疆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变电站厂区和库房内(详见明细表。) 三、本次处置的阿克苏西大桥水电厂资产主要为 2#主变 (二期工程)、变压器 (二期工程)、3#4#机调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其他资产中机器设备包括隔离开关柜、变压器、电容器、电流互感器、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量测量装置等,电子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视机、空调等。整体资产长期闲置,现状差。 四、受让方应在支付完所有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及拆除清运保证金后与转让方签署书面《资产移交通知单》《资产移交交接清单》,经转、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标的区域对转让标的需要拆解、切割的部分资产进行拆解、切割。转、受让方自办理完毕《资产移交交接清单》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五、受让方应在办理完毕《资产移交交接清单》手续后(略)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部拉运清理完毕,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按人民币(略).(略)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拆除清运保证金中扣除;如逾期(略)日仍未通过转让方验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未拉运转让标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未拉运转让标的,并且不退还拆除清运保证金。转让方将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部分资产进行拉运清理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等,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等产生的费用;拉运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自行清理出场地并妥善处理,须确保厂区内地面硬化、平整、清洁。 七、受让方须确保拉运场地厂区厂房、建筑物供水、供暖、供电、绿化、消防、监控系统的初始状态。拆解、吊装、装卸、运输、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罚及风险以及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损失等的一切责任、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八、受让方在现场装卸、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九、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一、本次处置资产购置时间较久,无法提供购置合同和购置发票。 十二、成交后不进行实际称重和测量,最终成交金额不进行调整。 十三、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十四、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