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G(略)破凉至湖北交界段改建工程-路基工程(二次)招标 ”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人:(略)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起点位于通站路(G(略) 太湖交界至通站路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终点),经振兴大道、石莲洞、坩塘,终点位于皖鄂交界处大致与沪渝高速平行布线,全长 (略).(略) 公里。本次施工招标范围起点 K9+(略) 接现状振兴大道,向南经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坩塘等,止于皖鄂省界。桩号范围 K9+(略)~K(略)+(略).(略),全长 2.(略)km。采用一级公路(城镇段兼顾城市主干路功能)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略)km/h。其中城镇段为 K9+(略)~K(略)+(略),标准断面红线宽 (略)m,道路级别为城市主干道级别;公路段为 K(略)+(略)~K(略)+(略).(略),路基宽 (略).5m,路面宽 (略)m,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略)
3、标段划分:(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类要求:(略)
3、类似业绩要求:(略)
4、其它要求:(略)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略)年 6月 (略)日至 (略)年7 月 3日(略):(略)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略)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略)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http:(略)
十、其他事项(若有)
1、清单工程量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施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工程量减少,投标人不得任何理由提出赔偿、索赔等要求;
2、所有进场机械设备需服从招标人统一管理,若投标人进场设备无法满足现场需求,招标人有权协调增加投标人机械设备,从投标人工程结算中扣除相应费用;
3、投标人应按安徽省G(略)破凉至湖北交界段改建工程-路基工程招标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标准化和安全施工建设,如投标人执行不彻底,不能满足业主和监理要求,招标人有权代为实施,发生全部费用在当期计量中扣除。此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予计量;
4、如中标人报价存在不均衡报价,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控制价进行单价修正,中标单价按招标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5、特别提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