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新林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6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新林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配套道路项目(新林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已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略)年(略)月(略)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略)年(略)月(略)日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