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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275号】平顶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2024-06-26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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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平公资建(略)号】平顶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施工及监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略)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略)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略)号】平顶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采购方式:(略)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5.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标号

包名称

标预算

( 元)

标最高限价

( 元)

1

第二标段

平顶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施工及监理项目

(略)

(略)

6.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7.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略)

8.招标范围:(略)

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9.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略)

(略).质量要求:(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略)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略)】(略)号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6.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6 (略)日(略)时(略)分整至(略)年7(略)日(略)时(略)分整

2.地点:(略)

3.方式:(略)http:(略))“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http:(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7 (略)8 (略)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略)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7(略) 8 (略)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单位:(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4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施工及监理项目

1.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1.3.2

监理工期控制及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略).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略).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日前对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等内容中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略).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各投标人发出

1.(略)

分包

不允许

1.(略)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 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略)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略)年1月1日以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当天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WORD 或者 PDF 格式)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一份(以 U 盘的形式),两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需加盖公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按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公布的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有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略)元

(略).2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参照豫招协【(略)】(略)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取形式为:(略)

(略).3

中标人履约担保

/

说明

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它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

1.(略)响应和偏差

1.(略).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须在招标管理机构及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具有和招标文件相同的效力。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质疑期内在公共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提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监理大纲;

(5)项目管理机构;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资格证明资料;

(8)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招标人设有包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包最高投标限价,包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略))4号 文)的要求,本项目不予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函,明确所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诚信履约,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审查标准”。

3.6备选投标方案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 “组件下载”中查看。

温馨提示:(略)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略)

注:(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略)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略)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实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详见招标公告。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从专家库中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以及中标人在评标时澄清问题的答复内容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7.4如中标人不按约定谈签合同,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7.5合同签订方式:(略)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招标控制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2招标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收取形式为:(略)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监理工期控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款

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款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略)分)

监 理 大 纲 :(略)

综合部分:(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略)%-(略)%之间(含(略)%、(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的(略)%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略)%+招标控制价×(略)%

注:(略)

作为无效标处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略)%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1)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0-(略)分)

保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监理措施

(0-6分)

(1)设置工程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包括各关键部位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监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略)分)

(1)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可行性论述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加强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4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7分)

(1)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图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6分)

(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工程变更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3)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0-4分)

(1)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监理措施和方法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0-4分)

(1)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2)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0.5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0-3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全面、详尽、科学、合理的得3分;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较全面、详尽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

注:(略)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4(2)

投标报价(0-(略)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略)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略)分基础上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略)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该项最高分值为(略)分,最低为0分,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4(3)

综合部分(0-(略)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0-6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略)

企业荣誉

(0-6分)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监理企业的得6分;获得一年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略)

类似业绩 (0-6分)

企业(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环境、绿化生态修复类工程监理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体系认证 (0-6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及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 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分,在1-6分之间打分,缺项得0分

AAA信用等级证书 (0-3分)

投标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AAA信用等级证书得 3分,本项最高得 3分,没有不得分

服务承诺(3分)

服务承诺全面可行的得2分,不够全面可行的得0.5分

竣工资料整理承诺得1分

注:(略)

2、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略)

(2)投标报价:(略)

(3)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略)

(2)投标报价:(略)

(3)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略)

(4)其他评分因素:(略)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GF-(略)-(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①监理合同签订进场且场地平整完成后,发包方预付给监理方合同价款总额的(略)%为预付款;②工程进行至(略)%时,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略)%;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略)% ,④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略)%。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日始,至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日始,至 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日始,至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信用代码:(略)

开户银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电话:(略)

日 期:(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参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略)-(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过程监理,加强施工材料质量(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按约定期限如实向建设方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措施。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略)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请根据招标文件格式修改此封面)

投标人:(略)(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略)(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监理大纲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资格证明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 (标段)的监理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工程监理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我方授权 (签名)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投标文件及处理有关事宜。

(2)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报价为大写: ,小写:

(3) 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4)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略)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 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 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标段

投标人

投报报价(人民币元)

大写:(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称

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质量控制目标

工期控制目标

总监驻工地承诺

每周不少于

备注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子签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签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的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监理大纲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注:(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附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其他人员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三)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租赁/自有

用途

备注

1

通讯设备

1.1

……

2

照相设备

2.1

……

3

电算设备

3.1

……

4

交通设备

4.1

……

5

检测设备

5.1

……

6

软件系统

6.1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资质证等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期限:(略) 日始,至 日止。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监理内容

备注

备注:(略)

2、本表后附相关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七、资格证明资料

八、其他材料

投标信息采集(附至最后一页)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监理服务期限: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总监姓名、手机号码、级别、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

7、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验收日期

中标公示查询网站(写明网站名称即可)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 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 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略)

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 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包。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 上投标栏目查看。

3、供应商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 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 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供应商。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 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 CA 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 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 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略)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略)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 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 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 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 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 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 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 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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