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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吨囤、烘干塔等一批废旧物资整体转让(内蒙古通粮集团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013)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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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千吨囤、烘干塔等一批废旧物资整体转让(内蒙古通粮集团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N(略)W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一批废旧物资 / 1 (略).(略)
合计
存放地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东桥东(略)米内蒙古通粮集团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院内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鱼得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通粮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物资,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本次转让标的存放时间较长,破损严重,均已不可使用,不具备使用价值,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不得再进行使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有(略)TH烘干塔一套(烘干塔、干粮屯(略)吨、提升机3组、锅炉、换热器1组),总重量约(略)吨,千吨囤十套(直径(略)米,高9.5米),总重量约(略)吨。在转让方公司院内堆放,未拆除。

3、本次转让标的未拆除,涉及拆除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如受让方自身不具备拆除能力须聘请具备拆除能力的机构进行拆除,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拆除后的所有物资及垃圾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搬运、清理,如其中包含有害废弃物,受让方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提供税率为2%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请做好标的现场的拍照和录像等相关工作。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前述资料及《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办理提货手续。

4、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拆除、搬运、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标的物交割后,受让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方案、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作业,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如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及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在实施搬运、清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搬运、清理,不得分包、转包。

8、受让方声明:(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存放地点:(略)

标的勘验时间:(略)

勘验标的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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