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通明湖环境提升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京技管(审)〔(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亦庄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侧科创十二街;东侧经惠西路;南侧科创十七街;北段西侧通惠干渠路,南段西侧通惠河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略).(略)平方米
2.3 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 工程建安投资(略).(略)(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和相关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略)(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限(略)(日历天)
2.7 工程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挡土墙及驳岸改造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园内设施与景观小品、绿化灌溉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照明及弱电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工程监理
2.8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7 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 投标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3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略)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3层开标区(开标地点)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