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至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略)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二)节水灌溉工程 设计灌溉(略).(略)亩。(1)首部工程:(略)
(三)生态修复工程(1)造林工程:(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施工四标段:(略)
施工五标段:(略)
施工六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五标段至施工六标段:(略)
施工四标段:(略)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宁夏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