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州分公司(略)年湘西州县市分公司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州分公司(略)年湘西州县市分公司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略)
2.2实施地点:(略)
2.3采购预算:(略)
标段划分 | 采购品目 | 预计采购数量 | 年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泸溪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二 | 凤凰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三 | 古丈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四 | 花垣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五 | 保靖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六 | 永顺县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标段八 | 吉首市广告供应商 | 1 | (略) |
合计 | 7 | |
注:(略)
2.4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依法缴纳税收:(略)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惩戒”记录(有效期已满除外)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3.9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略)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
3.(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略)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禁投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7月(略)日上午(略):(略)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解密: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6、评审办法
本招标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要求
7.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7.2缴纳时间:(略)
7.3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7.4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公开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