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略)〕(略)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 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纸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略)<>
投标操作流程:(略)<>
投标人须携带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