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转换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转换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略)次(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永定区交投农兴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张家界永定区交投农兴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定区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转换项目(第二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规模:(略)<>
2.5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略)<>
(2)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 土地学发((略))5号文,“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之前,相关单位取得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待新的规划资质管理规定出台后从其规定”】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略)<>
3.1.3业绩要求:(略)<>
3.1.4信誉要求:(略)<>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3.2.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3.2.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略)-(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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