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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惠民苑小区16#01013号商业房产转让

所在地区: 内蒙古-锡林-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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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锡林浩特市惠民苑小区(略)#(略)号商业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略)FC(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锡林浩特市惠民苑小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略).(略)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铺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详见标的 房屋朝向 详见标的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租赁中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恺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锡林浩特市惠民苑小区(略)#(略)号商业房产,不动产证号为:(略)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该标的目前状态为在租,租赁期至(略)年7月(略)日。

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应在房屋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购买申请,提交购买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

(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购买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

(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购买方;

(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购买方,则原承租方应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后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转让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略)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4、图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工作。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转让方给予配合协助,办理产权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的交接工作。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交房前,转让方承担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等费用)。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声明:(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略)

勘验地点:(略)

勘验联系人:(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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