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斗顶村洪厝工业区四楼厂房屋面翻新工程已由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
斗顶村洪厝工业区四楼厂房屋面翻新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元,K值=8%,工程建设发包价为(略).(略)元(招标控制价 (略)元*(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工程建设发包价为:(略)
2.5工期要求:(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略)号超大大厦4层(略)单元)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全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开标地点:(略)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福州惠民资金网和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斗顶村民委员会公开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