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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略)〕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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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略)〕(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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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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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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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南侧、庐山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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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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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略)<>
房屋建筑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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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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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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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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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土地保证金(略)万元、房屋建筑物保证金(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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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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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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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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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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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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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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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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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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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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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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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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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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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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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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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1、[endif]增价幅度:(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可以保留,如有改扩建,须按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年7月5日出具的规划说明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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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略)年7月5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到交易中心(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略)室)提交书面申请,索取有关资料,并提供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略)年7月(略)日(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年7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用拍卖形式出让,地点在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拍卖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
[if !supportLists]五、[endif]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户:(略)<>
行 号:(略)<>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竞得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5日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特殊情况除外)。<>
3.本次公开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出让文件的规定。<>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
6.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一)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二)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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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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