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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所在地区: 重庆-渝中-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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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低于(略)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略).(略)%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重庆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略)万元,持股(略).(略)%;重庆小天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略)万元,持股(略).(略)%;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略)万元,持股1.(略)%;新股东出资(略)万元,持股(略).(略)%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及原股东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资金用于增加增资企业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资本,主要用于对洪崖洞五至九楼整体项目进行提升改造。
其他披露的内容 备查资料:(略)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重庆市洪崖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纸盐河街(略)号附1号重庆洪崖洞民俗风貌区六楼
法定代表人 张仁进 成立日期 (略)年5月8日
注册资本(万元) (略) 实收资本(万元) (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略)MA(略)CJK(略)L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略)
股东数量 3 职工人数 (略)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比例(%)
1重庆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略)
2重庆小天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略).5
3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略)(略)(略)
资产总额(略).(略)(略).(略)(略).(略)
负债总额(略).(略)(略).(略)(略).(略)
所有者权益(略).(略)(略).(略)(略).(略)
营业收入(略).(略)(略).(略)(略).(略)
利润总额-(略).(略)-(略).(略)5.(略)
净利润-(略).(略)-(略).(略)5.(略)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略)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方需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 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略)万元;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交易支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4. 意向投资方需熟悉文化旅游行业,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方需在国内具有文化旅游相关投资案例。(提供投资文化旅游方面的合作协议或投资协议,协议中保密内容部分可屏蔽后提供)
注:(略)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略)万元交纳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截止日(略)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4.意向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本次增资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向增资企业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5.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略)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增资价款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6、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略)
7、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需同意在增资企业章程中增加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和分红条款,具体内容如下:(略)
8、如增资企业中存在使用重庆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交易完成后增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略)、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至重庆联交所的相关文件,增资企业不提供另外的协助事项。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略).(略)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增资企业作为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3)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
(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略)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略)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影 联系QQ (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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