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年度既有建筑隐患排查第三方服务项目 jszc-(略)-szgz-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1)经开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安全排查,暂估数量约(略)平方米;
(2)经开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暂估数量约(略)幢;
(3)经开区范围内幕墙排查,暂估数量约(略)平方米;
(4)经开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评估,暂估数量约(略)平方米;
(5)根据招标方需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略).投标保证承诺书;
(略).《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略).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资质和备案检测资质;
(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略)年度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苏住建房[(略)](略)号)的名单目录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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