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道(新华路—新开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金源道(新华路—新开路)道路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金源道(新华路-新开路)道路工程,西起新华路,东至新开路,道路全长(略).(略)米,道路红线宽度(略)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具体如下:<>
2.1.1道路工程:(略)<>
2.1.2雨水工程:(略)<>
2.1.3污水工程:(略)<>
2.1.4交通设施工程:(略)<>
2.1.5路灯工程:(略)<>
2.1.6桥梁工程:(略)<>
2.2 工程地点:(略)<>
2.3 总工期:(略)<>
2.4 工程质量标准:(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投标报价上限:(略)<>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施工资质:(略)<>
3.1.2设计资质:(略)<>
3.1.3项目经理资格:(略)<>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略)<>
3.1.5 财务要求:(略)<>
3.1.6 信誉要求:(略)<>
3.1.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略)<>
3.1.8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略)号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略)号 <>
邮 编:(略) 邮 编:(略) <>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 系 人:王泽斌 <>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略) <>
<>
市民中心服务责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