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湿地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湿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湿地工程勘察(标段)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江盛泽镇 庄平村三里泾东侧;
2.2建设规模:建设1座污水厂尾水提标的人工生态湿地,工程红线范围总面积(略).(略)公顷。主要工程内容:(略)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略) | 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湿地工程勘察 | 勘察 | (略).(略) | (略) |
2.4其他:(略)/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4)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5)勘察招标范围:(略)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 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