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与标务助理朱笑青联系并电邮至zxq@sumex.com.cn,须注明汇款底单、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来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我司能及时登记领购信息(我司将根据电邮内容发送招标文件发售稿)。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 号:(略)
4、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苏财购〔(略)〕(略)号》、《财库((略))(略)号》(节能环保)、《苏财购〔(略)〕(略)号》;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同时提供经盖章的正本电子介质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或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属于:(略)
8、报名方式:
①现场领购:(略)
②网上报名:(略)
9、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略)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